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挂靠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享有工程款优先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挂靠情形下,虽然挂靠行为本身可能存在违法性,但如果挂靠人能够证明其实际履行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义务,如投入资金、组织施工等,且工程质量合格,那么挂靠人作为实际施工人,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主张工程款优先权。具体而言,挂靠人主张工程款优先权需满足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这一前提。同时,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期限主张权利。一般应在合理期限内通过合法方式向发包人主张,如协商、发函等,必要时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需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挂靠人工程款优先权的认定和处理可能存在一定差异,但总体原则是在保障工程质量和维护市场秩序的基础上,合理保护实际施工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能在符合条件时享有工程款优先权。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