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主要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该编对夫妻财产制作出了全面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关于照顾子女、女方权益:考虑到在婚姻生活中女方可能在抚养子女、照顾家庭等方面付出较多,给予女方适当照顾,以保障其离婚后的生活质量。同时,子女的利益要优先得到保障,为其成长创造良好的经济条件。关于照顾无过错方权益:若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可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法律对无过错方的保护和对过错行为的惩戒。特殊财产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仍归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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