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证继承房子与有公证继承房子存在多方面区别。在程序上,无公证继承相对简便,继承人可直接依相关法律规定及流程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有公证继承则需先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凭公证书再去房产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程序更为繁琐。证据效力方面,公证遗嘱具有较高的证明力,经过公证机构严格审查,能有效避免继承人之间的争议;无公证继承若出现纠纷,需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继承关系及房产归属,举证难度可能增加。公信力上,公证机构的介入赋予继承公证更强的公信力,能让房产部门等相关机构更放心地依据公证书办理业务;无公证继承可能因缺乏公证这一权威证明,在办理房产相关事宜时遭遇更多审查和质疑。办理费用上,公证继承需支付公证费用,这是一笔额外开支;无公证继承则无需此项费用,成本相对较低。总体而言,有公证继承在一定程度上能增强继承的确定性和公信力,但会增加程序和费用;无公证继承虽程序简便、成本低,但在证据效力和公信力方面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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