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而订立的合同。构成乘人之危需满足以下要件:一是一方当事人处于危难处境,如面临经济困境、生命健康受到威胁等;二是另一方利用对方的危难,提出苛刻要求;三是对方因危难而被迫接受该要求订立合同;四是一方谋取了不正当利益。此类合同并非当然无效,而是可撤销合同。受损害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合同被撤销,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在实践中,认定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需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以准确判断合同的效力状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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