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需遵循法定或约定的条件与程序。若协商一致解除,买卖双方应签订解除协议,明确解除原因、双方权利义务,如退还房款、返还房屋等事宜。基于法定解除情形,如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一方明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迟延履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当事人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除合同。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比如,已支付房款的应退还,已交付房屋的应返还,有损失的按责任分担赔偿。务必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操作,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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