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财产的分割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定。若房子是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那么该房子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房子是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均等分割。在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有无过错等因素。比如,一方在购房时出资较多,或对家庭付出较多,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房产等行为,对其可以少分或不分。对于尚有贷款未还清的房子,通常会由取得房产的一方继续承担剩余贷款,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补偿数额会根据房屋的市场价值、贷款情况等综合确定。若双方无法就房子分割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作出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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