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订婚后女方不愿意,彩礼钱的处理如下: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这是因为彩礼通常是基于结婚目的而给付的,既然结婚目的无法实现,彩礼理应返还。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在离婚时男方也可主张女方返还彩礼。这里的生活困难需达到一定程度,并非一般的经济紧张。在确定彩礼返还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双方过错程度等因素。一般来说,会酌情返还部分或全部彩礼。例如,彩礼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消费的部分,可能会从应返还数额中扣除。总之,订婚后女方不愿意,彩礼钱是否返还及返还多少,需依据具体情形,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来判定。男方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彩礼给付的凭证等,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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