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债务承担与担保移转密切相关。在免责债务承担中,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由新债务人承担债务。此时,若债务存在担保,担保是否移转需视情况而定。一般而言,主债务被承担,除另有约定外,担保物权随之移转于承担人。这是因为担保物权的设立目的在于保障债权实现,主债务主体变更后,担保物权自然应继续为新的债务关系提供保障。而对于保证担保,若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这是为了保护保证人的利益,确保其在知晓并同意的情况下才对新的债务承担保证义务。总之,免责债务承担时,担保移转的规则旨在平衡各方利益,既要保障债权的实现,又要防止对担保人造成不合理的负担,以维护担保制度的公平与稳定,确保债务关系及担保关系在主体变更时能有序衔接与调整。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