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过世后,租赁合同并不当然作废。从法律角度看,合同具有相对性。一方当事人死亡,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其权利义务由继承人概括承受。若合同中约定了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终止的情形,那么按照约定合同可作废。但若无此类特别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所以,人过世后租赁合同是否作废需依据具体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若没有明确约定合同因当事人死亡而终止,一般情况下合同会继续有效,由相关主体继续履行或承受相应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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