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权的刑罚方法,是最为严厉的刑罚。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两者区别显著。从性质上看,死刑是对生命的剥夺,是极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对政治权利的限制。从适用对象而言,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罪该处死的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则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等,也常附加于死刑、无期徒刑适用。在刑罚后果上,被判处死刑意味着生命终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则使罪犯失去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等政治自由权利等。执行方式也不同,死刑通过法定程序剥夺生命;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执行,且在主刑执行期间当然剥夺,主刑执行完毕后仍需执行一段时间。此外,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有可能因符合条件而被依法变更或恢复,死刑一旦执行则不可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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