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房子过世后,儿女继承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查看是否存在有效遗嘱。若有遗嘱,应按照遗嘱内容执行,确定房屋由哪些儿女继承以及继承份额等。其次,若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中,儿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平均分配房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办理继承手续时,儿女需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所需材料包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经公证处审核后,出具公证书。继承人再携带公证书、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将房屋产权变更至自己名下,完成继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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