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届满前,商标注册人可以办理续展手续,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为十年。续展手续应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办理;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应密切关注商标有效期,及时办理续展,以确保商标持续有效,维持其专用权,保障自身在商业活动中对商标的合法使用权益,避免因有效期届满未续展而导致商标权利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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