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后的财产仍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居并不当然改变财产的性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期间。但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明确分居期间各自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按照该约定,分居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所以即便分居,如果财产的取得符合这些法定情形,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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