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房产未过户可以立遗嘱。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即取得房屋的继承权。此时虽未办理过户登记,但继承人对房屋享有合法权益。继承人有权就该继承房产立遗嘱。所立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为有效。形式上,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实质要件方面,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意思表示真实,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不过,若之后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房屋产权发生变化,可能会影响之前所立遗嘱中关于该房产处分的效力。所以,在房产继承后未过户期间立遗嘱处分房产时,需综合考虑后续房产变动情况,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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