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建房需办理以下手续:首先,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由集体经济组织签署意见并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其次,乡(镇)人民政府对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审核通过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再者,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申请后,申请人需按照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格的建筑工匠设计建房图纸,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机构或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最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房屋建成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确认房屋产权。 整个流程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确保宅基地建房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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