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进行清算: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比如公司章程约定公司经营十年后解散,届时就需启动清算程序。二是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股东通过合法程序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后,即应开展清算。三是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当公司违反法律法规被相关部门作出此类处罚时,需进行清算以结束公司存续状态。四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随后进入清算程序。比如公司内部治理混乱,无法正常运营,股东可依法申请解散并清算。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后,需按照法定程序清理债权债务,处置资产,以公平保护各方利益,最终完成公司注销登记。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