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合同属于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协议,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就质物移转占有而订立的合同,其目的在于为债权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质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质物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合同具有担保合同的典型特征,如从属性,它从属于主债权债务合同;补充性,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发挥补充清偿的作用。并且质押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质物、担保范围、质权的实现方式等关键内容,这些都是围绕着担保债权这一核心目的展开的。所以,质押合同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担保合同的范畴,是担保合同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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