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起诉方不到场的处理方式如下:1.按撤诉处理:一般情况下,如果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这是因为原告是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其不到场表明放弃了本次诉讼的权利。例如,法院向原告送达传票通知开庭时间和地点,原告无故不到庭,法院会按照撤诉程序处理该离婚案件。2.缺席判决(特殊情况):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一些离婚案件,如果被告故意躲避诉讼,原告确实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等符合离婚条件的情形,法院可以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作出判决。比如,原告能提供被告长期离家不归、双方分居多年且感情确已破裂等证据,即使被告不到场,法院也可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缺席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总之,起诉离婚时起诉方应尽量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否则可能面临不利后果。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庭,应提前向法院说明并申请延期等合法处理方式。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