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广阔领域中,有这样一位专业且负责的律师——罗海华。他出生于1976年10月16日,籍贯湖南湘乡,自1996年定居广西柳州后,便深耕于法律事业。罗海华毕业于广西大学法律本科专业,法学功底扎实,拥有律师执业证号14502200810731247,现担任广西网盾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等重要职务,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有着近二十年丰富的执业经验。他擅长处理婚姻、遗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债权债务等各类案件,秉持“亲力亲为办实事”的理念,成功办理案件两千余起,赢得了广泛的信赖和赞誉。下面让我们一同走进他办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案起:质保金退还之争2017年5月3日,A公司(承包人)与B公司(发包人)签订了《某道路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约1.7亿元。工程于2017年5月18日开工,历经三年多的建设,终于在2020年7月29日竣工验收合格,并于同年8月11日由B公司确认接收。2021年12月9日,双方完成工程结算,确认结算款约2亿元,B公司按5%扣留了质量保证金1004万余元。合同约定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2020年7月29日)起算至2022年7月29日。然而,质保期届满后,A公司多次申请退还质保金,B公司却一直拒绝支付。2024年10月30日,A公司向监理单位提交支付申请,监理单位发出《工程款支付证书》。同年11月8日,B公司工作人员签字注明“同意支付”,但依旧未实际付款。诉讼:专业对抗博弈无奈之下,A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罗海华律师作为A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A公司诉请确认缺陷责任期终止、退还质保金1004万余元及利息。B公司则辩称,缺陷责任期应至2024年10月30日终止,利息无合同依据。面对B公司的抗辩,罗海华律师凭借其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围绕争议焦点展开了有力的诉讼活动。他深入研究合同条款,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指出工程已于2020年7月29日竣工验收,按照合同约定,质保期2年于2022年7月29日期满,付款条件已经成就,B公司逾期未付构成违约,应支付逾期利息。胜诉:彰显专业实力最终,法院于2025年2月19日作出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工程于2020年7月29日竣工验收,质保期2年,2022年7月29日期满,付款条件已成就;B公司逾期未付构成违约,应支付逾期利息;B公司抗辩工程质量问题证据不足,且其已签字“同意支付”,故不予采纳。判决B公司向A公司支付质保金10046648.40元及逾期利息(按一年期LPR利率,自2022年7月30日起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同时驳回A公司其他诉讼请求(确认之诉部分程序性驳回)。案件受理费43903元,A公司负担917元,B公司负担42986元;保全费5000元由B公司负担。这起案件标的额超1000万元,争议焦点为缺陷责任期起算时间及利息计算标准。罗海华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诉讼策略,成功为A公司争取到全额质保金及法定利息支持,充分体现了他在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代理能力。罗海华律师在法律道路上不断前行,用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守护着法律的公平与正义。相信在未来,他将继续以精湛的业务能力,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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