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时,关于子女抚养有以下规定:1. 双方可协商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协商时需考虑子女意愿、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因素。例如,若子女长期与一方共同生活,且该方有稳定收入和良好居住环境,有利于子女成长,可优先考虑其抚养。2. 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抚养费应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支付方式可按月、按季或按年支付,也可一次性支付。法律依据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3. 探视权的行使。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视方式、时间等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子女和双方实际情况判决。4. 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若出现重大情况变化,如一方患严重疾病无力抚养、虐待子女等,另一方或子女可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依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判决是否变更。5. 协议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子女权益得到保障。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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