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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胜诉:助力委托人全面维权

2026.03.2011人浏览

张美丽律师,拥有法学本科学士学位,执业于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已有14年执业经验。她担任着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建工房产部业务部主任等多个重要职务,深耕山东潍坊地区法律服务。下面通过某某上府(一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深入了解她的专业能力。

案件背景:巨额工程款拖欠引纠纷
2022年5月8日,原告与被告签订《某某上府(一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告承建被告发包的项目,合同价款达1.2亿元。原告完成施工后,被告却未按约支付进度款。经多次催告,被告虽出具承诺函仍拒不付款,导致工程停工,给原告造成巨额工程款拖欠及停窝工损失。于是,原告委托张美丽律师提起诉讼,提出多项诉求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核心代理工作:多方面发力保障胜诉
1.精准梳理诉求,制定科学诉讼策略:张美丽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事实,核对证据,结合法律规定,确定诉讼请求金额及依据,明确核心诉求,制定“确权+索赔+优先受偿”的一体化策略,为案件胜诉打下基础。
2.完善证据体系,强化举证证明效力:针对核心事实,张律师全面收集证据形成完整链条。对于关键争议点,及时申请司法鉴定并全程配合,确保鉴定结论客观有效,为法院认定事实提供依据。
3.积极庭审抗辩,维护委托人核心权益:庭审中,张律师围绕核心争议点充分举证和抗辩,阐述原告主张,反驳第三人意见,获得法院对案件事实的认可。
4.紧盯案件节点,推动诉讼程序高效推进:从立案到判决跟进,张律师全程紧盯各诉讼节点,及时与法院沟通,针对鉴定问题及时说明,确保诉讼高效推进,维护委托人时间利益。

胜诉核心效果:全面支持原告诉求
1.合同解除诉求获支持:法院判决解除合同,确认被告违约事实,为原告后续结算、止损提供法律依据。
2.工程款及利息全额支持(核减后):依据鉴定结论,法院认定已建工程造价,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及利息,足额支持相关诉求。
3.停窝工损失依法获赔:法院采信鉴定报告,判决被告赔偿停窝工损失,弥补原告经济损失。
4.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依法确认:法院判决原告在工程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降低执行风险。
5.全部维权成本由被告承担:司法鉴定费、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全部由被告承担,原告零成本维权。
6.被告需承担迟延履行责任:若被告未按指定期间履行给付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意义:为建筑企业维权提供范例
本案是发包人违约拖欠工程款的典型案例。张美丽律师通过专业高效的服务,为委托人追回工程款、挽回损失,确认优先受偿权。这充分体现了律师在建设工程纠纷中,通过精准策略、完善证据和专业抗辩,维护施工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为建筑企业应对发包人违约、依法维权提供了范例,也对发包人诚信履约起到了警示作用。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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