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亚雄律师:专业与经验的完美融合牛亚雄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基础。他是浙江浙行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目前执业于河北辉尚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301201211840568,服务地区为杭州,联系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新城新业路228号来福士T2办公楼7层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至今已有14年的执业年限。他擅长处理婚姻、离婚、继承、遗产纠纷、抚养权纠纷等领域的案件。离婚房产分割案:精准把握法律关系在彭X(化名)与汪X(化名)的离婚纠纷案件中,双方围绕房产分割产生了激烈争议。彭X和汪X相差9岁,相识后结婚。婚后汪X在彭X孕期及孩子出生后态度转变,彭X起诉离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妇购买了一套房产,一审法院将汪X支付的首付认定为其婚前个人财产,并将首付的增值部分也列为其个人财产进行分割,彭X不服委托上诉。牛亚雄律师认为,涉案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汪X还款给彭X父亲的行为是另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按照出资比例机械化分割。二审法院采纳了牛律师的观点,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房产市场价值、剩余按揭贷款的数额,兼顾双方当事人的贡献大小、孩子的抚养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改判彭X获得120万。牛律师点评,二审法院考虑夫妻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这一原则虽在法律规定中未明确,但在审判实践中有所体现,这值得律师在办理婚姻案件时注意。同时,在代理出资较少的一方时,应着重陈述该方对家庭的其他贡献。遗嘱继承案:遵循法律时间效力原则夏某(化名)的父母先后立有公证遗嘱和手写遗嘱,对一处房产的继承问题产生了争议。2012年下半年,夏某父母做了公证遗嘱,将房产由夏某继承;2016年,又手写遗嘱将房产一半由夏某继承,另一半由两个姐姐和一个妹妹共同继承。2019年和2021年,夏某父母先后去世,各方对房产继承产生分歧。牛亚雄律师接受委托后,认为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应适用旧法,即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效力。他在开庭前申请调查令至公证处调取了公证笔录,证明两位老人清楚公证遗嘱的效力。在对方坚持适用新法以最后一份手写遗嘱为准时,牛律师通过公证笔录有力反驳。最终,对方提出和解,夏某顾及家庭和谐,拿出90万对两个姐姐和一个妹妹进行补偿,房产和银行存款等由夏某继承,案件调解结案。牛律师指出,虽然民法典删除了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效力的规定,但本案遗嘱在民法典实施前订立,应适用当时的法律。牛亚雄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法律洞察力,在婚姻和继承等领域的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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