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初审公告后,若在法定异议期内无人提出异议,经过三个月异议期后会予以注册公告。商标初审公告是商标局对申请商标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后,认为符合商标法规定,将其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在初审公告期内,任何人都可以对该商标提出异议。若在三个月异议期内,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初审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经商标局裁定异议不成立,商标将进入注册公告程序。注册公告意味着该商标正式获得核准注册,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此后,商标注册人可以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并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的使用。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