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法院会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裁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存在母方有不宜抚养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时,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等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此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法院也会予以准许。总之,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旨在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与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