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未按期缴付出资,需承担多方面责任:1. 对公司的违约责任: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履行此义务,需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比如,公司股东协议约定某股东应在特定日期缴纳一定金额出资,若未按时缴纳,就需依约向其他按时出资的股东支付违约金。2. 补足出资责任:应当及时补缴其未足额缴纳的出资。若股东以货币出资,应足额存入公司账户;若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应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3. 对债权人的补充赔偿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例如,公司对外欠债且资产无法偿还全部债务,债权人可要求未按期出资的股东,在其未出资的本金及利息范围内,对剩余债务承担补充赔偿。4. 限制股东权利:公司可通过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合理限制。5. 解除股东资格:经公司催告缴纳,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资格,该股东应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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