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借条和打欠条主要有以下区别:1. 产生原因:借条一般因借款产生,表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欠条产生原因多样,如买卖、劳务、损害赔偿等,是对债务关系的一种书面确认。2. 法律适用:两者都受法律保护,但在诉讼时效等方面规定有所不同。借条约定了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可随时要求还款,但需给借款人一定合理准备时间,在该准备时间届满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欠条如果是因买卖等关系产生,诉讼时效一般从出具欠条之日起计算。3. 证明力:借条证明借款事实相对更直接有力,只要能证明借条是真实的,基本能认定借款关系成立。欠条需要进一步证明债务形成的具体事实,比如买卖关系中货物交付、劳务履行等情况。4. 诉讼风险:在诉讼中,借条持有人只需简单陈述借款事实,一般较易举证;欠条持有人可能需提供更多证据证明欠款形成原因,否则可能面临举证不能的风险。总之,打借条还是欠条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日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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