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房产一方去世,首先要确定房产份额。该房产的一半属于在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半才是去世方的遗产。对于去世方的遗产部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若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配偶是指在世一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各继承人一般应均等分配遗产份额,但存在特殊情况时,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在世一方需先办理房产析产,确定自己份额后,再就去世方份额部分与其他继承人共同办理继承手续,最终完成房产的继承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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