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后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反悔。离婚协议是双方基于自愿、平等协商达成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约定,具有合同性质。经公证的离婚协议具有较高的证明力和公信力。一旦公证,意味着双方对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认可并经公证机构确认。如果一方反悔要求撤销或变更协议内容,需满足法定情形。例如,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欺诈或胁迫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或者协议内容显失公平,当事人也可在一定期限内申请撤销。但如果不存在这些法定可撤销情形,仅以事后想法改变为由反悔,通常不会得到法律支持。因为维护交易安全和稳定是法律的重要价值,随意反悔不利于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