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首付购买的房子,离婚时的分配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该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且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那么一般可认定此房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而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若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可协商房屋的归属及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若父母明确表示该首付是对己方子女的赠与,那么该部分款项应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按照上述第一种情况处理;若父母未明确赠与对象,一般会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屋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总之,关键在于房屋产权登记情况以及父母出资的性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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