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一说。因为合法的婚姻关系是以登记结婚为前提。若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下,要解除关系,需通过向法院起诉离婚来解决。若是在上述时间之后才在一起生活,双方不构成婚姻关系,自行分开即可。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财产分割一般按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情况进行合理分配;子女抚养则会综合考虑孩子利益、双方抚养能力等因素来判定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支付等问题。总之,先明确双方关系形成的时间节点,再依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法律途径解决相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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