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房产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给一方是有效的。具体如下:1.协议生效条件:只要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该离婚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2.物权变动情况: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归属的约定,并不直接导致房屋产权的变更。要完成产权变更,需双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3.对双方的约束力:双方应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等手续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法院判决后,可依据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4.对抗第三人:如果该房产存在被查封、抵押等情况,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归属的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如果第三人知道该房产已通过离婚协议约定给一方,那么该约定对第三人有一定的约束力。5.特殊情况处理:若离婚后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在一年内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该协议中关于房产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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