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新强,1970年3月15日出生于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是陕西华山律师事务所主任,拥有丰富的法律执业经验。以下为大家详细介绍他的执业情况,尤其是办过的案例3。一、执业履历与专业能力万新强律师执业年限长达二十三年。2004年,他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后,开始在陕西奉先律师事务所执业。2013年,他进入陕西华山律师事务所,并于2017年成为律所合伙人,2021年1月被推举为律所主任。他长期从事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商事、股权纠纷、行政诉讼、企业法律顾问等方面的法律业务。他曾担任多家金融机构和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过千余起各类案件,在金融非诉讼和诉讼纠纷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还办理过数十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二、典型案例展示(一)案例1:故意伤害罪辩护朱某(化名)因故意伤害罪(致死),一审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万新强律师介入二审辩护,经过深入研究案件和细致的法庭辩论,最终二审改判为14年有期徒刑。这一案例体现了万新强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他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细节,为当事人争取更合理的判决结果。(二)案例2:拆迁行政协议诉讼孙某香(化名)诉陕西省XX县人民政府、第三人杨某某(化名)拆迁行政协议一案中,万新强律师代理孙某香(化名)。一审中,中院撤销了XX县人民政府组建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程指挥部与杨某某(化名)签订的《XX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二审中,他继续为当事人据理力争,最终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这一案例展示了他在行政诉讼方面的专业素养,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案例3:民间借贷纠纷代理贠某某(化名)诉刘某某(化名)、王某某(化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是万新强律师办理的一起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在一审判决中,判定王某某(化名)不承担还款义务。然而,案件进入二审后,二审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面对这一情况,万新强律师没有丝毫懈怠,他重新梳理案件证据和法律关系,在一审再审过程中,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再次为当事人进行了有力的辩护。最终,一审再审支持了一审对王某某(化名)的判决,即王某某(化名)不承担还款义务。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万新强律师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他能够在案件出现波折时,迅速调整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的判决结果。三、其他成就与服务宗旨除了上述案例,万新强律师还办理过交通肇事罪等其他类型的案件,如罗某友(化名)交通肇事罪一案,经他辩护,被告人罗某友(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此外,他还担任过破产企业的破产管理人,办理过白水县圣亿达包装有限公司破产企业管理人的工作、渭南市XX金属镁有限公司清算破产案件。万新强律师始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务宗旨,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竭诚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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