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出现以下情况可中止子女探望权:一是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比如探望过程中对子女有明显的精神恐吓、诱导不良行为等,可能影响子女正常生活与心理发展。二是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例如某些传染病在传染期内,与子女接触易致子女感染。三是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子女与其接触会受不良影响的。四是存在家庭暴力行为,探望可能对子女造成心理创伤的。五是有其他严重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情形的。当出现上述可中止探望权的情况时,需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待中止探望权的情形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探望权的设置旨在保障子女与父母间的情感交流,但前提是要以子女的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确保探望行为不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损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