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约定不要抚养费。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表明父母双方可以就抚养费的问题进行协商约定。2. 约定的有效性:只要双方自愿达成不要抚养费的协议,且该协议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那么该约定就是有效的。3. 注意事项:即便约定了不要抚养费,若子女日后因特殊情况,如重大疾病、教育费用大幅增加等,导致实际需要的费用远超原定水平,子女仍有权向未直接抚养方提出增加抚养费的合理要求。届时,未直接抚养方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支付相应费用。 总之,离婚时可以约定不要抚养费,但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约定既符合双方意愿,又能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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