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胡亮简介胡亮律师拥有丰富的法律经验,执业年限达13年,执业证号为15001201310308372。他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拥有民商法专业本科学士学位以及硕士学位。目前担任重庆米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同时还曾担任地产集团及上市公司法务负责人,服务地区为重庆,联系地址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西南经协D栋3-6。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背景2025年4月,胡亮律师接受原告蒋X阳(化名)的委托,代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早在2018年2月,被告重庆宇XX工贸有限公司向原告借款385万元,约定2018年4月12日前还款。被告归还部分款项后,尚余50万元未还。2024年4月,被告谭XX、肖XX出具《还款承诺书》,确认剩余债务50万元分期偿还,并承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然而被告未按期履行,原告遂提起诉讼,要求宇XX公司偿还50万元,谭XX、肖XX承担连带责任。由于本案借款时间很长且相关文书(借条保证书)存在瑕疵,存在一定的争议和风险。庭审中的激烈辩论案件由大足区人民法院受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庭审中,被告谭XX辩称其签字时已非公司法定代表人,无权代表公司确认债务,且主债务已过诉讼时效。被告肖XX辩称借款时存在“砍头息”,且已还款445万元,债务已结清;同时主张担保期限已过,不应担责。作为原告代理人,胡亮律师的答辩思路聚焦于三点:第一,借款合同有公司盖章,款项转入公司账户,借贷关系成立;第二,被告主张“砍头息”但无证据,不应采信;第三,谭XX、肖XX在2024年承诺书中签字,是对债务的重新确认,即便原债务时效已过,二人作为保证人亦应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判决结果2025年7月29日,大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全面采纳了胡亮律师的代理意见,核心认定如下:第一,借贷关系成立。借款合同有宇XX公司盖章,385万元款项转入公司账户,双方民间借贷关系成立。被告主张“砍头息”但未举证,不予采信。第二,债务未清偿。经逐笔核算被告还款,扣除相应利息后,截至2019年3月27日尚欠本金高于50万元。原告自愿主张50万元,系处分自身权利,予以支持。第三,保证责任有效。谭XX、肖XX在2024年承诺书上签字,即使原债权诉讼时效已过,二人签字行为构成对保证责任的重新确认,担保期限从此时起算。被告未按约履行第一期还款,原告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全部款项。综上,法院判决:宇XX公司归还原告50万元;谭XX、肖X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8800元由三被告共同负担。律师思考与建议本案的胜诉关键在于两点:一是对还款金额的精细核算,通过逐笔扣息证明债务尚存;二是对保证人签字行为的法律定性,成功论证其构成对保证责任的重新确认。对债权人而言,本案提供三点启示:第一,大额借款务必签订书面合同,保留转账凭证;第二,债务逾期后,及时让债务人及保证人出具书面承诺,可起到重新确认债务、重启时效的法律效果;第三,对保证人的签字,应明确其担保范围及责任方式,避免后续争议。如果您在法律方面有需求,可前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西南经协D栋3-6与胡亮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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