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结婚自建房离婚时的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若该自建房是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建造,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通常会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双方贡献大小等进行合理分配。比如双方都有出资且房屋主要供夫妻居住,可能会平均分配房屋权益;若一方对建房出资较多或在建造过程中付出更多劳动,可适当多分。若建房资金来源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且房屋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该房屋可能被认定为其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另一方对房屋进行了重大修缮等添附行为,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添附部分进行合理补偿。此外,还需考虑房屋的审批情况等。若建房是基于家庭共同申请宅基地等,房屋可能涉及家庭共有权益,此时要区分夫妻份额与其他家庭成员份额后再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总之,农村结婚自建房离婚时的判定要全面审查相关事实和证据,以公平合理地确定财产归属与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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