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分割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定。若房产为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房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可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一致的,按照协商结果分配;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双方婚后共同偿还房贷,房产增值部分也应进行合理分割。若一方在婚姻中付出较多义务,如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在房产分割时可适当予以多分。另外,若房产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明确表示赠与己方子女,登记在该子女名下,这部分房产属于该方个人财产;若父母出资购房未明确表示赠与,一般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总之,离婚房产分割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以公平合理为原则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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