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房子的分割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定。若房子是一方在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一般会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是婚后购买的房子,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若无特殊约定,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可能会考虑双方贡献大小等因素,比如一方在购房时出资较多,或婚后对房屋维护等付出较多,这些都可能影响分割比例。若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法院可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归属。若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可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此外,若房子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该房屋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总之,离婚时房子的分割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具体的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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