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债权债务关系不会因时间流逝而消灭。普通债务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这三年诉讼时效内,债权人应积极行使权利,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若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债权人虽仍可起诉,但可能面临败诉风险。不过,即便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履行后不能再以时效届满为由要求返还。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在诉讼时效即将届满前,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三年。另外,对于一些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如基于身份关系产生的抚养费、赡养费等,不存在所谓“欠债多久不用还”的问题,义务人应持续履行给付义务。总之,不能简单依据时间判断是否不用还债,要综合考虑具体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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