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欠债不还,需提交以下材料:一、起诉状。应写明原被告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明确诉讼请求,如要求偿还欠款金额及利息等,阐述事实与理由,即借款发生的时间、地点、方式、双方约定等情况,以及对方未还款的事实。二、证据材料。主要有借条、借款合同等债权凭证,证明借款关系存在;转账记录、支付凭证等,证实款项已交付;若有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能体现双方关于借款及还款的沟通内容,也可作为有力证据。如有证人,需提供证人证言及证人身份信息。三、主体资格证明。原告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被告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与原告类似,以准确确定被告身份信息,便于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准备齐全上述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以启动追讨欠款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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