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在离婚时的分配情况较为复杂,需区分不同情形:若父母明确表示该房屋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配。若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父母部分出资,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总之,父母供房离婚时的分配要依据具体出资情况、产权登记情况等综合判定,以公平合理地保障各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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