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若找不到对方,可按以下程序进行。首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会依据原告提供的被告地址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若无法直接送达,会采取公告送达方式,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若被告仍未到庭,法院将进行缺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原告需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对方家暴或出轨的证据等。法院会根据证据及庭审情况,判断是否准予离婚。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即使找不到对方,只要通过合法程序完成离婚诉讼,婚姻关系的解除便具有法律效力。需注意的是,整个过程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程序合法、证据充分,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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