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借款人无力偿还且担保人也无力偿还,出借方可采取以下措施:1. 协商解决:与借款人和担保人积极沟通,重新协商还款计划,如延长还款期限、调整还款方式等,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2. 调查资产情况:出借人有权调查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资产状况,若发现有可执行的财产,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其转移资产,保障日后债权的实现。3. 法律诉讼:若协商无果,出借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胜诉后,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拍卖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财产用于偿债。4. 追加其他责任人:若存在其他与借款相关的责任人,如共同借款人、保证人等,出借人可依法追加其为被告,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5. 申请破产:若借款人和担保人符合破产条件,出借人可作为债权人申报债权,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以获得部分清偿。在此过程中,出借人应密切关注诉讼时效和执行期限,及时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借款人和担保人也应积极配合,避免承担更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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