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同意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一般遵循以下原则:1. 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这是最重要的考量因素。法院会综合评估双方的抚养能力、生活环境等,看哪一方能为孩子提供更稳定、健康的成长条件。2. 孩子意愿:若孩子已达到一定年龄,其意愿也会被适当考虑。比如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询问其想法。3. 抚养能力:包括经济状况、住房条件、教育程度等。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物质生活和教育资源的一方更具优势。4. 生活环境稳定性:稳定的生活环境对孩子成长有益,比如长期居住的地方、周边配套设施等。5. 双方品德及健康状况: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的一方更适合抚养孩子。通常情况下:1.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判给母亲抚养,但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2. 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孩子,会根据上述原则,判给最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3. 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孩子抚养权归属,协商一致后在离婚协议中写明。若协商不成,可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