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专业,业内闻名王福玲创办了“融家”家事案件团队品牌,以“用真诚和专业陪您走最艰难的路,用温暖和希望重启您的幸福人生”为使命,代理的家事案件超85%调解结案,获得了同行和法官的高度认可。她还获得了盐城市“十佳青年律师”“三八红旗手”等荣誉,参加了省律协组织的“马克思主义·青年说”主题活动等,展现了优秀青年律师的政治担当。投身公益,赢得赞誉在执业过程中,王福玲不忘投身公益。她担任市妇联公益法律顾问,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授课20余场次;担任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为行业发展贡献智慧;在市律协三八节活动上做主题分享;参与法律援助,办理法援案20余件,赢得了社会多方赞誉。提升自我,成果斐然王福玲在代理案件的同时积极思考,撰写专业文章。如《浅谈夫妻婚内财产分割制度》发表在《科学咨询杂志社》期刊,并获多项奖项。她还接受江苏省妇联《莫愁》杂志专访,创办个人微信公众号“融家家事”,推出专业推文1000多期,个人原创300多期。典型案例,彰显实力案例详情本案中,A女士与B先生系夫妻关系,2021年生育一女孩。婚后A女士发现B先生性格偏执,常监控她,孩子出生后关系更糟。A女士提出离婚,协商无果后委托王福玲律师起诉。在离婚诉讼期间,B先生频繁通过短信、微信等骚扰A女士,还在抖音等平台曝光其及家人隐私,污蔑、诽谤他们,严重损害了A女士及其家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办理过程王福玲律师接受委托后,先尝试与B先生沟通调解,但B先生不同意离婚并提出无理要求。随后B先生变本加厉骚扰、曝光隐私,A女士要求删除遭拒。王律师及时收集抖音视频等证据,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止令,请求法院禁止B先生继续在网络平台曝光隐私、散布损害名誉内容以及骚扰、跟踪、接触A女士。办案思路王律师依据法律,认为任何人都享有隐私权,夫妻在家庭中是平等主体,人格权不受婚姻关系限制,《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也未排除夫妻侵权责任。所以当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损时,应第一时间用法律保护。案件结果法院经审查,仅三天就向B先生出具了人格权侵害禁止令,支持了王律师提出的所有请求事项,及时制止了B先生的侵权行为,保护了A女士及其家人的合法权益。案例启示此案例表明夫妻之间的隐私权、人格权受法律保护,网络言论不能逾越法律边界,当权益受损时,要鼓励当事人勇敢用法律维权。王福玲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对法律的精准把握,成功办理了此案,再次彰显了她在婚姻家事法律领域的深厚实力和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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