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并非绝对可以不给孩子抚养费。1.一般情况下,如果女方有抚养能力却拒绝支付抚养费,这是不合法的。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2.存在特殊情形时,女方可不支付抚养费。例如,双方经协商一致,男方同意女方不支付抚养费;或者因子女已经成年,具备独立生活能力;又或者女方因丧失劳动能力等确实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3.如果女方不支付抚养费,男方作为孩子的抚养方,可以先与女方协商,要求其支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女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抚养费的数额。4.一旦法院判决女方支付抚养费,女方应按时履行支付义务。若女方拒不执行,男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强制女方履行支付抚养费的责任。总之,女方不能随意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是否承担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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