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分割子女保险需视情况而定:1. 具有储蓄性质的保险: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子女购买的具有储蓄性质的保险,比如年金险等。在离婚时,保单的现金价值部分可以进行分割。分割方式通常是由双方协商确定分割比例。若协商不成,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一般会考虑双方对购买保险的贡献大小等因素。2. 以子女为受益人的人身保险:对于以子女为受益人的纯保障型人身保险,如意外险、重疾险等,这类保险主要是为了保障子女的利益,一般不会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为其目的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投资等,而是针对子女特定风险的保障。总之,在离婚分割子女保险时,关键在于区分保险的性质和用途,保障子女权益的同时合理处理夫妻财产关系。双方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分割问题,避免对子女的保险保障产生不利影响。若无法协商一致,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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