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离婚通常是有冷静期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存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从申请离婚开始,会有一个月的冷静期。这是为了给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避免冲动离婚,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 1. 首先申请离婚后进入三十日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2.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申请。 3. 整个流程旨在保障离婚程序的慎重性和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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