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前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目前很难完全避开三十天冷静期。2. 特殊情况:如果是诉讼离婚,不存在冷静期。但需要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总之,要快速离婚避过冷静期的常规方法较难实现,诉讼离婚可跳过冷静期,但需满足法定离婚条件。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