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的法条主要涉及以下内容:1.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2. 分割原则: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尽量不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3. 分割方式: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共同财产。法院判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4. 特殊情况处理: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之,离婚财产分割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